在实际操作中,不同的地方和部门可能会有不同的做法。有些地方会采取口头告知的方式,直接与举报人沟通调查结果;而另一些地方则更倾向于提供书面答复,以便举报人能够清晰地了解调查过程和结论。
举报人通常更倾向于获得书面答复。一方面,书面材料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证据保存;另一方面,书面回复也能避免因口头传达可能产生的误解或遗漏信息的情况。
然而,是否给予书面答复也取决于具体案件的性质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于一些涉及敏感信息或者需要严格保密的案件,出于保护相关人员隐私和安全的考虑,口头沟通可能是更为合适的选择。
总之,在处理举报事项时,如何平衡效率与透明度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反馈调查结果,确保公平公正、尊重举报人的知情权都是至关重要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