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砍断安全绳 这算不算谋杀
6月30日,重庆一小区工人在高空作业时安全绳被业主砍断。
高空作业工人刘先生告诉记者,该小区外墙瓷砖大面积脱落,需要清理恢复,一业主占用楼顶建了一个花园,施工时可能损坏了一些花草,由此跟业主产生了矛盾,遭到业主阻拦。
该业主直接用铲子将安全绳的副绳砍成三段,旁边有四名工人挂着在作业,楼栋有32层110米高,好在有安全员在楼顶看守及时阻拦,工人们都没事。
刘先生称,事后该业主也意识到自己错误,在民警协调下已同意私下赔偿和解。
>>网友质疑这算蓄意谋杀吧?不追责吗?对于此事,不少网友议论纷纷,有人质疑,这不应该追刑责吗?
@这算蓄意谋杀吧?
@这不是杀人未遂吗?不是刑事犯罪?刑事犯罪也能调解?
@必须追究该业主的刑事责任,不管如何,视工人生命为儿戏,就是在故意犯罪!
@为什么要和解?必须追究刑事责任。砍断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绳,就是犯罪。
@这都能调解,这样处理是不是太宽松了?
也有人认为,业主占用楼顶建花园本身就有问题。
@为什么能非法占用楼顶?
@楼顶是公共区域,先举报违建,把违建花园拆了!
>>新闻延伸类似案例之前也发生过2018年4月7日,被告人周某某在某小区楼顶阳台使用切割机前,明知被害人尹某等人正在进行高空作业,且看到尹某使用的安全绳在切割机附近的情况下,未尽到注意义务,未确保切割机与安全绳保持安全距离。周某某在原地启动切割机打磨铝合金管,致使尹某使用的安全绳被切割机割断而坠楼受伤。
经鉴定,尹某伤势程度为重伤二级。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因疏忽大意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鉴于其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被害人已获得部分经济赔偿等情节。法院判决被告人周某某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综合新闻晨报等
>>法律分析涉嫌故意伤害罪未遂 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工人正在高空作业,有人砍断安全绳副绳,虽然没有造成后果,但网友感觉性质恶劣,此事是否能够上刑事案件呢?记者采访了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
赵良善说,在我国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罪中,我们需要先区分行为人主观上的意图,如果是欲造成被害人重伤,而实际只是轻伤的话,那么就属于故意伤害罪未遂。或者欲对被害人实施伤害行为,但实际却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实施任何伤害行为,这样也可以认为是故意伤害罪未遂。具体到本案,该业主因对工人施工时损坏了其楼顶花草而心存怨恨,明知工人在高空作业,仍置他人的安全于不顾,将工人的高空安全绳砍断,意图损害工人的身体健康,好在有安全员在楼顶看守及时阻拦,工人未受到伤害,该业主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未遂。除非该业主砍断安全绳时并不知晓有工人高空作业,才不构罪。
赵良善介绍,依据《刑法》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可以对该业主比照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王永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