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居委会起诉了县政府
海南省乐东县莺歌海镇新二社区居委会一纸诉状,将县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称县自规局)告上法院,并将海南莺歌海盐场有限公司列为第三人。
新二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陈文玉是名“85”后,作为一名基层女干部,她压力很大:“土地是老百姓的命根子,谁也不愿意走上(诉讼)这条路,但我们已别无选择。”
澎湃新闻注意到,“居委会告县政府”诉讼的背后,是长期以来当地居民和莺歌海盐场的土地矛盾。
新二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陈文玉手持海南二中院的立案通知书。 本文图片 受访者供图新二社区是莺歌海镇的一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早在上个世纪50年代,该村集体土地被大量征用建设盐场。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查询档案资料了解到,因土地问题,莺歌海盐场和附近农村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新二社区居委会原主任陈邢福称,盐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有给予村民粮票补助,保证村民的基本口粮,而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停了。
陈文玉说,没有耕地的新二社区发展极为困难,还成了“光棍村”。所幸社区里的300亩地已经形成规模养殖的鱼塘虾塘,解决了上千人的就业。但从2020年起,莺歌海盐场称村民侵占盐场土地“违建养殖”,要求“排除妨害”。她不理解,盐场土地大面积荒废,为何还要争抢这些失地农民最后的“救命鱼塘”。
2020年4月,莺歌海镇政府答复县政府的调查报告中称:“莺歌海盐田万顷,现大面积盐田干涸,大部分盐田没有进行生产,成片的土地荒废,莺歌海人民痛心疾首,一边没地劳作,一边严重浪费土地资源。”
多名当地群众和干部反映,莺歌海盐场存在大量闲置土地。公开资料显示,莺歌海盐场几经周折后转隶到海南省属国企——海南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海南莺歌海盐场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澎湃新闻注意到,2024年6月,莺歌海盐场对外贴出招租公示,涉及20处地块。工作人员称,地块面积不一,大的能达到四五百亩,小的几十亩,有的闲置十年,有的已闲置二十年。
土地被征村中无地,如今成“光棍村”
莺歌海镇位于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西南部,西、南两面临南海,辖莺一、莺二、莺三、新兴、新一、新二6个居民委员会。其中,新一社区和新二社区是由此前的新村调整而来。
今年68岁的陈邢福当了十四年新二社区的居委会干部,其中2012年到2020年任居委会主任一职。他说,新村以前有几千亩的农田,同时又背靠南海,有“鱼米之乡”之称。1957年前后,新村将土地都交由国家征用,建设起了莺歌海盐场。
莺歌海盐场于1958年建成投产,如今已是中国第二、南方最大的海盐场。
然而,在和各村干部交流时,新二社区居委会主任陈文玉时常觉得“抬不起头”,老百姓与其他村人相比也觉得“低人一等”。
陈文玉说,土地被盐场征用后,新二社区是全镇唯一一个没有耕地的村居,也是唯一一个没有设置“田长制”的村居。镇里面召集与耕地相关的会议,都不需要通知陈文玉出席,“没有耕地,没必要参加”。
新二社区不少群众到数十公里外的其他村镇挑瓜求生。因为没有耕地,除了部分村民在鱼塘搞养殖外,其他村民只能到附近村镇干挑西瓜、哈密瓜等体力活为生。不少挑瓜村民对澎湃新闻称,挑瓜需要半夜就出发,时常要超负荷工作将近20小时,“很羡慕其他村子的人,做梦都想有自己的地”。
陈文玉说,没有土地也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当地男人“娶妻难”。据其近期摸底统计,社区40岁以上未婚男性(不包括离婚)达到380多人,“没有姑娘愿意嫁给一个没地的农民”。
土地矛盾不断,如今引发鱼塘争议纠纷
土地被征后,当地百姓的生产、生活如何保证,一直是盐场和地方群众争议的焦点。
陈邢福说,新村的百姓主要靠外出务工和打鱼为生,有时双方仍会为土地使用问题产生矛盾。比如,1977年,还出现莺歌海镇多个村的村民到盐场抢盐事件。
案卷中,乐东县自规局曾提交一份广东省革命委员会办公厅1979年作出的一份《关于莺歌海盐场盐农关系问题座谈会纪要》(下称“《纪要》”),专门探讨了莺歌海盐场出现的农民抢盐风波。
《纪要》指出,莺歌海盐场附近部分群众到盐场抢盐闹事是错误的,是违法行为。鉴于经过批评教育之后能够坚决改正错误,自觉将原盐、物资退回盐场,可不予追究。
“莺歌海盐场和附近社会的矛盾的激化,有工作上的问题,还有很多历史原因。国家对被征土地的农民的生产、生活关心照顾是不够的。”《纪要》指出。
1979年,广东省派员调查抢盐风波,会议纪要中称“国家对被征土地的农民生产、生活的关心照顾是很不够的。”《纪要》还指出,被盐场征用土地的社队,农民口粮过低的,应拨给返销粮。对于征用土地过多,剩下耕地无法维持生活的,采取定产定销,一定几年的办法,以稳定群众生活。
陈邢福说,改革开放后的一段时间里,盐场和当地群众保持着还比较不错的关系。在一段时间里,盐场有给群众发放粮票,普通居民每月22斤口粮,渔民每月每户30斤口粮,每个人每个月供应3斤花生油,老百姓们也有了基本的口粮保证。村里面的供水、供电全部都由盐场负责,老百姓都不需要付钱。到上世纪90年代初期,这些保障都停了。
新二社区一直留有300多亩地给当地群众作为鱼塘搞养殖业。“以前的盐场领导一直很支持我们,还主动帮我们鱼塘供电。”陈邢福说。
2020年初,因为300亩的鱼塘使用问题,莺歌海盐场和新二社区再次发生矛盾纠纷。盐场认为鱼塘归盐场所有,村民侵占了国有用地;村民认为过去几十年鱼塘一直归社区所有,经过社区发包、渔民承包,并不属于盐场用地。
目前,一些居民的鱼塘已被强制填平。陈文玉说,那次纠纷后她才知道,早在2014年就乐东县自规局就给盐场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社区内的300多亩鱼塘养殖用地都被纳入范围内。她称,在此之前,县自规局没有做告知和现场勘察,社区根本不知情。
“这可是老百姓最后的‘救命鱼塘’啊。”2020年9月,新二社区居委会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莺歌海盐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陈文玉说,起诉后,莺歌海镇领导、县法院法官等过来找她和村民做工作,表态会向县领导反映并协调此事,让他们主动撤诉。经劝说后,社区撤诉。
陈文玉表示,撤诉后,镇领导并没有带他们找到县领导协调和解决此事。更令她没想到的是,撤诉后,2023年6月,莺歌海盐场利用上述国土证反诉新二社区,要求“排除妨碍”。
镇政府调查报告:莺歌海人为盐场做出了巨大贡献
案卷材料显示,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曾反映过莺歌海盐场国有土地被非法侵占问题。针对该问题,2020年4月26日,莺歌海镇人民政府作出一份调查报告向县政府反映。
调查报告称,自收到县政府办转来《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关于解决莺歌海盐场国有土地被非法侵占影响盐业生产问题的请示》和《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尽快解决村民违建养殖塘问题》的函,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镇三套班子会议,成立了工作调查组和谈话教育组,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作出这份调查情况报告。
调查报告介绍,莺歌海盐场实际建成区南起水道口,北至田头,西起莺歌海,东至金鸡岭,坐拥3793公顷(56895亩)的广袤平原,共征耕地11683亩,海滩荒地45212亩。为支持莺歌海盐场开发建设,当年莺歌海全部青壮年劳力加入建设盐场的大军中。与此同时,为了支持莺歌海盐场这个国家重点项目的建设,莺歌海人无偿献出的5万多亩土地的厚礼。正是因为有了这5万多亩土地的加入,使得莺歌海盐场成为全国第二、南方最大的盐场,莺歌海人为力推盐场建设作出了无私的巨大贡献。
由于耕地被征用,仅剩下50亩水田和3000余亩的荒坡、荒地和突兀的沙丘,新兴社区居民为求生计,使生活有着落,辖区居民不辞劳苦,艰苦创业,用勤劳的双手对“大三角”“水道口”等周边闲置的荒坡、荒地进行开垦、平整改壤,垦殖生产;盐场建设征用土地过程,没有进行周密科学地质勘探,导致有征用土地不能实施生产。新二社区居民自50年代末就开始利用征而不用的土地和所开垦出来的土地进行农业生产;到1975年,盐场为搞形象工程,不顾相关批示和征用合同的规定,在“大三角”西边耕地开挖大型排淡沟,圈地占地,群众怨声载道,叫苦连天,相继出现群众与盐场发生多起冲突事件。
对于盐场反映“部分村民违建养殖塘的问题”,调查报告称,新兴“大三角”土地和盐场权属问题从一开始至今存在权属争议。盐场征而不用,新兴社区居民为求生计,在赖以生存的大三角兴起修建高位池养殖池,总计面积500多亩。
2010年至2013年期间,为发展社区养殖业,繁荣居民经济利益,当地相继将新二社区范围常年劳作的自然湖泊南侧一百多亩的水域和滩涂地面积不等发包给各承包户围湖建塘。据统计,共对外发包58户518亩,从2010年开始新二社区居民相继在土塘上改造高位池养殖,至今改造将近400亩高位池。
此外,群众生产生活用电也是从盐场工业生产用电上接通的,并没有存在私自拉电问题。新兴、新二社区将权属争议土地发包出租,主要是发展集体经济,增加社区集体经济收入。
镇政府称土地荒废伤害人民感情:“一边没地劳作,一边严重浪费”
对于此事的处理意见,莺歌海镇政府认为,从十九世纪二三十年代至今,新兴、新二社区居民一直在上述传统作业区域生产劳作经营,该镇历来人多地少,特别是新村耕地盐碱化严重,无法种植耕作,为尊重历史和考虑当地居民的生计问题,建议县政府协调盐场在不影响盐场经济,居民不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况下,同意新兴、新二社区居民在约定时间内(最终以双方协商为准)继续在传统区域内进行养殖,镇政府将有计划逐步引导群众转产转业,确保辖区安全稳定。
莺歌海镇政府同时建议,由县政府牵头,组成工作组,协调县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该镇周边村、盐场权属争议土地重新确权,从根本上解决双方长达60余年之久的历史遗留土地纠纷问题,镇政府将极力配合相关工作,严肃查处。
“莺歌海盐场不仅是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的盐场,也是莺歌海人的盐场。”莺歌海镇政府表示,当年,为了支持莺歌海盐场这个国家重点项目的建设,莺歌海人为盐场建设作出了无私的巨大的贡献,无偿献出的5万多亩土地。现如今,正处于产业转型中艰难爬滚的莺歌海人,使用土地严重短缺,发展遇到瓶颈。
莺歌海镇政府在报告中表示,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作为海南知名且具有强烈社会责任心的大型国有企业,恳请其帮助盐场融入莺歌海当地经济发展,并提出意见建议:
新村及周边社区居民反映盐场从莺歌海1号桥至水道口处纳潮排淡沟垃圾、淤泥堵塞,污水横流,气味难闻,易滋生蚊虫细菌,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建议莺歌海盐场进行治理。此外,盐场边界与社区临近,由于盐田近岸土地盐化、赤化,凹凸不平,杂草丛生,脏乱差现象突出,严重破坏当地自然景观。建议盐场加大投入进行生态修复,平整土地,进行绿化、美化。
排淡沟穿过居民区,散出一阵阵恶臭。最后,莺歌海镇政府表示,“莺歌海盐田万顷,现大面积盐田被干涸,大部分盐田没有进行生产,成片土地荒废,莺歌海人民痛心疾首,一边没地劳作,一边严重浪费土地资源,这极大地伤害了莺歌海人民的感情。”镇政府建议莺歌海盐场尽快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让莺歌海本不富足的土地资源发挥应有的效能。
莺歌海镇政府调查报告称:“莺歌海人民痛心疾首,一边没地劳作,一边严重浪费土地资源。”居委会起诉县政府和自规局,盐场 20块土地正招租
目前,莺歌海盐场诉渔民侵占鱼塘的案件陆续已经宣判。多位渔民都以败诉告终。
判决书中,法院认为,莺歌海镇新二社区居民委员会并非涉案土地的所有权人与使用权人,已构成侵权,判决新二社区居委会及其村民停止侵害莺歌海盐场土地并将土地返还,清除案涉土地范围内的一切建筑物、构筑物等附属物、设施以及其他财物。
目前,莺歌海盐场将18起案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受理,并进入执行阶段。
2023年11月,新二社区居委会委托律师事务所查询莺歌海盐场2014年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档案。12月6日,乐东县自规局答复称:“经我局查询,我局无上述档案资料可以提供。”
对于新二社区提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问题,乐东县自规局答复新二社区时称,莺歌海盐场是经政府批准合法使用的国有土地,具有合法的土地权属来源。同时,已向被征地公社和农民支付补偿款,已将这部分土地征购为国家所有,颁证程序合法。
2024年5月7日,新二社区对乐东县政府和乐东县自规局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两被告作出的上述复函,责令其重新作出处理决定。6月6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该案立案。
此外,新二社区居委会还对乐东县自规局提起另外一起诉讼,要求撤销莺歌海盐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6月27日,乐东县法院对该案决定立案,并已组成合议庭。
多位新二社区干部、群众给澎湃新闻发来不同角度的社区视频显示,画面中大量的土地处于闲置状态。不少群众反映,其中一些地从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闲置荒废。
2024年6月,莺歌海盐场对外贴出招租公示,涉及20处地块。2024年6月初,莺歌海盐场贴出一张“2024年招租公示”,包括金鸡岭、新村、莺歌海、佛罗、盐田等多个地方的20块土地、7处房屋招租,租金为每平方每年0.2元到25元不等。
6月25日,澎湃新闻致电该公示上所留的莺歌海盐场资产项目部联系人陈先生。陈先生介绍,目前招租的土地小的几十亩,大的能达到两三百亩、四五百亩。因为这些土地的盐含量高,盐碱度比较高,对农业种植影响大一些,“搞农业的话你就得改土,拉土过来覆盖一层”。
对于这些土地闲置的情况,陈先生称,“空10年的也有,空20年的也有”。他称,报建手续还得需要承租人自己解决,“这边没有控规,报建手续可能不会接”。
6月28日下午,针对“土地闲置”“与当地群众土地矛盾”等相关问题,澎湃新闻致电莺歌海盐场董事长邢思迪。邢思迪表示电话中不会对上述问题进行回答,“自规局有明确回复,法院也有过判决”。
乐东县自规局局长邓才锋对澎湃新闻表示,“这里面的事情都扯了很多年了。老百姓说他有道理,事实上政府也是有道理的。”对于土地大量闲置的问题,邓才锋表示:“这么一大块地,说白了都是省里的决策,下一步怎么用,省里面会有考虑,只是暂时不用。”“这么大块地,到底落什么产业,还没考虑好,也不是我们县能考虑的问题,肯定是省里考虑的问题。”对于其他问题,邓才锋说建议记者来函反映。
对于盐场和新二社区的矛盾,澎湃新闻致电莺歌海镇党委书记陈大辉。陈大辉表示,“他们(新二社区)起诉的是盐场,不是起诉镇政府,具体可以找盐场去了解情况。”随后陈大辉挂断了电话。
对于群众反映的“救命鱼塘”问题,莺歌海镇镇长陈倩倩对澎湃新闻表示,目前双方还在诉讼中,土地性质还需要进一步确认和了解,现在还没办法进行具体的回复。
对于莺歌海镇政府在2020年4月作出的调查报告,陈倩倩表示自己此前还未任该镇镇长,不了解报告情况。对于鱼塘可能被强制执行填平涉及上千名群众的就业问题,陈倩倩说:“等案子结果出来后,看双方如何执行调解,这个还没办法具体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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