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川藏线逆行插队遭阻拦 其妻自称怀孕7月“XX不怕你”引辱骂互殴
最新进展:
警方回应“川藏线逆行插队车孕妇撒泼”:涉事夫妇均被处罚,将发通报
近日,有网友发文称,男子在318川藏线驾车行驶,遇到驶入对向车道疑意图插队的车主。双方理论时,插队方女子嫌对方说脏话故推搡、扇耳光致矛盾升级,女子大喊“我是孕妇,XX不怕你。”双方肢体冲突期间,男子将女子拽倒,疑踢了女子肚子。
网传视频——
318川藏线一车辆疑似逆行插队
被劝阻时双方肢体冲突,女子大喊“我7个月,不怕你!”
网传视频显示,在一处道路,周围车都在排队,一车辆疑行驶至对向车道意图插队,遭一男子阻拦,男子对驾驶员理论,期间有爆粗口,车上一女子随即下车,与男子理论,后互有言语辱骂。对此,视频拍摄者说,“让退回不退回。”
双方发生撕扯周围有不少围观者,有人让车主退回去,但对方说“骂人对吗?”此时,一旁的女子疑似推搡男子后,疑遭对方反击,女子遂扇了男子巴掌,双方升级为肢体冲突。女子此时道,“我(怀孕)7个月,XX不怕你!”随后,女子被拉扯头发摔倒在地,男子疑似踢了女子肚子,驾驶员此时下车,也大喊“她是孕妇!”男子回复,“孕妇是泼妇!”
女子头发被撕扯拉扯中女子摔坐在地在周围人劝解下,男子放手,女子起身再次挥掌拍了男子面部,周围人再次拉架。
据视频发布者称,事发地点位于318川藏线,系女方车逆行,引发了争论,后升级为肢体冲突。
事件进展——
网友称男子向女子赔偿1万元,被行拘10日
有网友认为未处罚女方,不公平
7月4日晚,有网友疑似晒出与男子的聊天记录显示,男子称自己赔偿女方1万元,被行政拘留,“对方任何事也没有,明天应该开车离开。”
根据转账记录显示,转账金额为1万元。
另外,聊天记录中晒出的,波密县公安局7月4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7月2日上午11时27分,因王某(女方)开车插队与同向车道的赵某(男方)发生口角,由于赵某与王某老婆发生争执,过程中韩某(女子)把赵某的面部抓了一下,赵某还了一巴掌,后双方互相抓扯头发,赵某把韩某左侧头发扯掉一块,并把韩某推倒在地上用脚踢其腹部下方。冲突致韩某眼镜损坏,肚子疼,左手右擦伤。
现决定对赵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下方有赵某签字,一旁写着“我要求不通知家属。”
对此,不少网友认为,女方逆行意图插队是引发矛盾的根源,未处罚女方,是否不公平。
女方发声——
短视频平台晒出多份文书、情况证明
男方系饮酒驾车,向妻子吐口水后引肢体冲突
7月5日凌晨,网友@陕A车主维权中 通过短视频平台发声,自称系涉事女子的丈夫。他表示,2024年7月2日上午11时左右,他与妻子驾车,由于不清楚前方情况,便准备去前方查看,就被一男子拦下,让他“滚回去”。他问对方骂人干嘛,男子捡起地上石头威胁砸车,并不停辱骂。他的妻子看男子骂骂咧咧,便下车理论。
该网友表示,男子向妻子脸上吐口水,妻子便用手抓其脸部,继而引发打架事件。后续公安部门、交警部门已处理,事发时男子有喝酒,“虽说我们想往前开是我们的不对,但是我第一时间就道歉并且说我可以退回去,是该男子挡在那里骂骂咧咧。”
该网友还晒出了多份法律文书。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注意到,其中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与网友聊天记录中出现的文书内容一致。《谅解书》显示,赵某赔偿1万元整。
其中,7月3日波密县交警大队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男子赵某被罚款19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另有波密公安局玉普派出所出具的《犯罪嫌疑人赵某的查获经过》显示,经初步调查,赵某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经询问,赵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最新进展——
网友对女方发声不认可,认为逆行开车未处置
女方道歉:认识到自己不应插队的不文明行为
7月5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尝试联系该网友,但未获回应。
评论区内,网友对此事件不认可,尽管赵某违法行为已被依法处置,但女方的逆行插队问题,却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有网友说,“按你去前面查看的解释却对向车道,我上次走应急车道被罚3000元、扣6分,我应该提起行政诉讼。”
另外,还有网友认为,插队本就是不该的事,男子说两句没问题,车辆退回去即可,结果不但不听,反而态度嚣张,动手推搡,引发了肢体冲突,实属不该。还有网友认为,警方治安案件的定性为互殴,女方也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置。
7月5日凌晨,面对网友的指责,女方在评论区留言称,“我错了,永远不敢了,真诚的给当天所有车主道歉,也向广大网友真诚的道歉,我已经认识到自己不应该插队的不文明行为,希望广大媒体还有网友不要再发酵这件事情了。对不起。也希望大家出门也不要逆行插队,文明出行,大家以我为戒。”
相关方回应——
波密县公安局:将核实情况后回复
交警分析:女方若逆行插队属实,应面临罚款、扣分处罚
关于警方认定双方互殴,女方是否面临治安管理处罚?女方逆行插队,交警部门是否依法进行处置?7月5日上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针对网友质疑,联系到波密县公安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称需要核实情况后回复。
对此,陕西一常年一线执法的交警分析道,依据2022年4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一次记12分;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一次记3分。若女方驾车逆行,当地交警部门也应根据其所处道路的性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张鹏康 编辑 董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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