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流药”背后的黑色产业链:药贩子手持105张医保卡低买高卖
一条由“职业开药人”、药贩子、药店、诊所等串起来的“回流药”黑色产业链正在侵蚀着国家医保基金。
近日,陕西省榆林医保局在核查过程中发现非正常购药情况,有参保人3个月内就购买了15年的治疗用药,经过警方进一步调查,成功破获了一起参保人大量购药后转卖药品的欺诈骗保案件。
此外,近期各地密集曝光了多起医保诈骗犯罪案件,“职业开药人”收购多张医保卡虚假就医并大量开药,然后再低价卖给“药贩子”,“药贩子”将药品销售给医药机构、诊所,涉及医保药品的数量十分巨大。
其中,据上海市公安局“砺剑2024”上海公安新闻发布会披露,今年以来,上海警方已摧毁医保诈骗团伙9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00余人,查扣涉案药品20余吨。
面对严峻状况,今年4月,国家医保局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2024年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国范围开展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如何惩治“收药人”?怎么才能斩断“回流药”黑色产业链?各方针对“回流药”乱象的监管大网正在不断收紧。
收来的药品流向哪里?
在“收卡—医保开药—收药—销售给医药机构—购药患者”的闭环上,各环节涉及的行为人、参保人、收药人、医药机构均属于“回流药”黑色产业链的“共益者”。
“药贩子”竟用医保卡“进货”,6月14日,据上海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警民直通车上海”披露,今年年初,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三林公安处民警根据相关线索发现有人指使他人使用医保卡超额配药,嫌疑人在收购药品后,再通过物流发往外省市非法牟利。
侦查员们通过调查发现,该团伙主要成员王某、陈某通过社交软件联系外省市的药商弯某,在了解到弯某对于心血管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规药品的需求后,王某与陈某便通过微信群拉拢一些本市户籍不特定退休人员成为下线,或是以有偿借用医保卡为诱饵代为配药,或是诱使下线“参保人”使用医保卡去医院配取药物再转售套现。
一些老年人为了蝇头小利,想着通过医保卡多配些药换点“零花钱”,便听从王某、陈某指挥,多次前往医院配取药品。待老人配好药后,王某、陈某再至线下以药品60%的药价找老人收药并进行集中存储。在积累一定数量后,王某和陈某将回收药品集中打包,以药品回收价每盒加价20%的价格通过物流发货至外省市药商,以此牟利。
专案组民警于今年3月在上海市将王某、陈某抓获。后根据扩案线索,在多省多地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抓获该团伙其余56名犯罪嫌疑人,缴获涉案医保卡105张,各类药品1万余盒。
《华夏时报》记者曾在网络上和某些医院的周边发现过有收购药品的小广告,收购的对象主要是一些心脑血管等慢性病常用药品,也涉及到价格较高的抗癌药、靶向药等。这些“收药人”如何收药?收到的药又流向哪里?
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8件已审结生效医保骗保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一起“药贩子”非法倒卖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案件,被告人正是在医院门口等地打广告的“收药人”。
2020年至2021年间,被告人陈某美在医院门口等地摆放收药牌子或在街头收购药品时,结识吴某强、赵某才等人。陈某美告知上述人员至医院用医保卡开药,或指定收购药品种类,指使、授意上述人员至多家医院使用医保卡多开、虚开药品,收购药品后出售给被告人陈某英,并转寄给被告人孙某玉出售给其他药店,导致医保基金损失40万余元。
2020年至2021年间,被告人陈某英在路边等处摆放收药牌子结识潘某芳、李某华等人,后指定收购药品种类,指使、授意上述人员利用本人医保卡至多家医院多开、虚开药品,收购后寄给被告人孙某玉出售,造成医保基金损失3万余元。陈某英的家属退缴违法所得1万元。
2020年至案发,被告人孙某玉明知被告人陈某美收购的药品系他人通过医保卡骗取医保基金所得,仍安排被告人陈某英从陈某美处收购。陈某英将收购的药品寄给孙某玉,孙某玉出售给其他药店非法获利。药品售出价格共190万余元。
通过梳理近几年各地披露的医保骗保犯罪案件可见,药贩子通过指令、授意“参保人”在不同医院使用医保卡多开、虚开药品,并低价收购后加价销售给药品回收人,药品回收人销售给医药机构、诊所等,甚至有“职业收药人”支付租金来大肆收敛他人医保卡,并在多家医院大量配取药物,层层加价后销售牟利,形成一条药品倒卖的“黑色产业链”。
药品金额上亿元的大案频发
“回流药”黑色产业链给医保基金捅出的“窟窿”之大令人触目惊心,涉及金额上亿元的大案频发。
2019年,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安局就破获过一起涉案金额高达1.5亿元的案子。据相关办案民警介绍,当时案件中的“回流药”主要销往黑吉辽三省及内蒙古,少量销往河北、河南等地。黑龙江省3000余家中小型药店与案件中的药贩子韩某保持长期往来关系,其中哈尔滨市就有700余家,齐齐哈尔市300余家,牡丹江市200余家,其中牡丹江城区有40余家,其余药品主要售往城市周边的村屯。
2022年8月19日和9月19日,公安机关在福州、湖南娄底、江苏扬州和无锡等地开展联合行动,成功摧毁了两个涉案金额超过亿元,长期用多张医保卡在多家医疗机构就诊开药、诈骗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团伙。警方抓获了36名嫌疑人,查获了12个药品存储窝点,现场查扣了超过500种医保药品,包括脑心通、拜新等共计超过3.8万盒。
今年年初,央视“焦点访谈”曝光了一起涉案金额高达2亿元的“回流药 ”骗保黑幕。云南普洱市医保局发现当地有一些患者的医保卡出现异常情况,有患者短时间内在多地、多个医院开出治疗肾病的药品。由此,警方查获三个非法药贩团伙,主要嫌疑人李某新通过茶叶、衣物名义向全国倒卖,其中与张某英有巨额交易,后者为多家医药公司法人代表。警方抓获26名嫌疑人,查封8处药品仓库,查获非法药品9吨,价值达2亿元。药贩李某在一年的时间就非法获利两千多万元。
在一些非法经营的小诊所、不规范的药店或是网络上,在偏远地区、乡村等监管薄弱的地区,“回流药”暗流涌动,不仅非法侵占了医保基金,还可能对患者的生命健康带来严重危害。
在各地警方披露的“回流药”案件中,为了节约成本,药贩子收来的药品无论是存放还是运输环节,均未根据药品存放要求采取避光、避湿、冷藏等特定方式。
“有些药品有严格的运输、存放要求,否则可能会让‘良药’失去功效,甚至有可能变成‘毒药’危害健康。”吉林省一家医院的主治医生告诉《华夏时报》记者,部分药品如胰岛素注射液等没有冷藏储存将存在变质的风险。
国家医保局网站在今年4月发文提示“回流药”的危害,包括有的药贩子把真药卖给零散用药的小诊所,再把真药盒里装上假药卖给药店,如此以假乱真,如患者不慎服用,不仅影响治疗效果,更有可能危及生命;因为药品的有效期并不直接印在药片上,很多药贩子把临期的或已过期的药品从原包装中拆出来,再装入新药盒。患者只能看到新药盒上的新日期,并不知道自己吃的是过期药,如此张冠李戴,轻则延误病情,重则误人性命等。
如何封堵“回流药”黑洞
去年以来,关于打击医疗领域欺诈骗保的政策密集出台,对“回流药”的监管力度还在持续增强。
为依法惩治医保骗保犯罪,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2024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医保骗保犯罪定罪处罚、法律适用、政策把握、办案要求及有关工作制度机制。
贩卖药品的“药贩子”或将面临什么法律制裁?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曹怀宇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根据“两高一部”的指导意见,明知系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而非法收购、销售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指使、教唆、授意他人利用医保骗保购买药品,进而非法收购、销售,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参保人参与“回流药”有什么后果?曹怀宇表示,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并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案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没有买卖就没有“回流药”,一部分“回流药”流向了药店,加强对药店的监管也是斩断黑色产业链的关键一环。
2023年7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开展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首次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检查对象。
2024年1月,广东省公布药品安全巩固提升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第四批),其中包括一起广州某大药房有限公司网售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根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提供的其通过网络监测发现广州某大药房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回流药”的线索,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管局快速查明,广州某大药房有限公司通过其经营的京东和美团药店销售非法渠道购进的“艾瑞昔布片”,货值金额合计172.3元。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72.3元,罚款10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上述案件中,涉案的“艾瑞昔布片”从药品溯源码判断是俗称的“回流药”,也就是已经销售到医院等渠道的药品,再经涉案企业从非法渠道购进后在网络上进行销售。
据媒体报道,国家医保局正积极探索开发“倒卖医保药品”大数据监管模型,完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智能提醒功能,杜绝不同医院之间轮番重复开药,多开药品转卖牟利的现象。
截至目前,国内已有近半省份启动开药异常提醒的工作,其中北京、天津、宁夏已经基本实现全覆盖;浙江、海南、新疆、内蒙古等地也正在推进,该项工作将来也会在国家层面上做部署。
见习编辑:邓舟羽主编:陈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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