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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之过 以贷养贷 困在“还贷”中的大学生们

导读 7月,大学毕业季,当一些大学生走出校园,准备开启新生活时,却为一些“旧账”困扰。近日,在一些社交媒体上,不少网友吐槽大学毕业后仍要

7月,大学毕业季,当一些大学生走出校园,准备开启新生活时,却为一些“旧账”困扰。

近日,在一些社交媒体上,不少网友吐槽大学毕业后仍要“负债前行”。南都·湾财社记者不完全搜索社交媒体帖子发现,“大学生为何走上网贷道路”“大学生负债累累怎么办”“千万不要以贷养贷”等帖子引起评论区热议。

为了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消费观,规范“校园贷”行为,相关监管部门分别在2017年及2021年先后出台相关规定,非法“校园贷”平台逐渐被取缔,正规网贷平台则加强规范面向大学生的业务。然而,南都·湾财社记者调查发现,仍有部分受访者曾在大学期间陷入网贷漩涡。

通过连日调查采访,无论是受访者还是贷款平台,或都有自己的“言不由衷”。当“超前消费”已成为年轻群体消费观念时,如何更好地规范网贷平台的放贷审核,年轻人自身又应该如何树立正确消费观,成为重要议题。为此,南都·湾财社策划“校园贷”系列调查,作为开篇,将从大学生借网贷经历出发,拆解网贷平台审核在校大学生身份的过程,深挖导致大学生“困”在还贷中的主要原因。

网贷,像一个止不住的“裂口”

陈杰(化名)第一次借网贷是在2019年,那时他刚上大一。当时他想买一部新手机,但家里给的零花钱不够,于是他在网贷平台借了3000元。但借网贷的习惯养成,仿佛一个越撕越大的裂口,延续到陈杰整个大学期间。

“借得最多是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那时因为疫情在家上网课,父母没有给生活费,我要买东西,只能去网贷。”陈杰对南都·湾财社记者说。和陈杰借网贷的理由类似,2020年,还在读大二的刘静(化名)因为想要买新电脑,向网贷平台借了5000元。借贷的闸口打开后,刘静开始越借越多。

除了网贷平台,不少带有生活服务、社交等属性的平台也在“支付”或“钱包”相关功能中增加了网络借贷入口,消费者使用这些软件的频率通常较高,因此有可能更容易接触到网贷。王鸣(化名)2019年12月开始在一家大型消费平台旗下的消费金融平台上借钱,第一笔为1000元,当时他正在读大四。“我从在校到毕业后一直都有借网贷,一开始是1000元,最后在这个平台一共借了三四万,差不多有20笔借款。”王鸣说。

三位受访者都告诉南都·湾财社记者,除了前期因为购物和生活开销等原因借贷外,后期借贷都是因为陷入了“以贷养贷”模式。所谓“以贷养贷”,即用新的贷款来偿还旧的贷款,是一种滚雪球式的借贷模式。大学生在校期间经济来源主要是家庭,当仅有的生活费无法覆盖还款所需金额时,借款人就会选择借贷还钱。

“有段时间我确实不想借了,自己慢慢还完钱就停止。但又会出现没钱、急需钱的情况,我又不想麻烦别人。上大学的时候,我也没想过去打工,都是用自己的生活费去还钱。”陈杰说。

还贷金额如“滚雪球”,毕业后也在还

尽管每笔都只是小额贷款,但从受访者反映的情况来看,他们借网贷的年化利率普遍在20%上下,对没有稳定经济来源的大学生而言,叠加起来的多笔小额贷款就有可能变成“巨额债务”。

以陈杰提供的部分借款合同为例,他于2019年1月借了第一笔贷款3000元,贷款人为一家城商行,合同贷款期限为2年,贷款利率为19.2%。2021年3月,陈杰又借了一笔1400元贷款,贷款人为四川某消费金融公司,贷款期限为2年,贷款利率为年化22.81%。陈杰提供的平台还款页面截图显示,上述两笔借款的利息加上综合费用,分别需要还款3612.48元和1754.79元。

如果叠加“以贷养贷”的习惯,还款数目可能会持续滚动。陈杰告诉记者,自己后来借的钱“越滚越大”,平均每个月需要还款1000多元,直到参加工作后,他才用年终奖一次还清。刘静还款压力最大的时候,每个月需要还400到500元,但家里只给1000元生活费,为了准时还上钱,她就到学校里做学生兼职。

在南都·湾财社记者采访过程中,大部分受访者都不清楚自己在平台一共借了多少钱,难以还原每一笔借款的金额、贷款利率和用途,最终成了一笔“糊涂账”。缺乏金融知识的大学生,在借贷时也并不关心合同条款和风险。“我没怎么看过贷款利率是多少,只关注每天需要还多少钱。如果急需用钱了,也不会去管利率,能借出来就行。”陈杰说。

网贷平台为何向在校大学生放贷?

实际上,针对“校园贷”问题,相关监管部门早已出台规制政策。

2017年6月,原中国银监会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2017年《通知》”),要求整治乱象,暂停网贷机构开展校园网贷业务;制定正负面清单,明确校园贷市场参与机构。

2021年则进一步明确了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放贷主体。2021年3月,原中国银保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2021年《通知》”)明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为满足大学生合理消费信贷需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开发针对性、差异化的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

据三名受访者所述,他们在上大学期间均有在网贷平台借款,那么他们所借的网贷是否合法合规?平台是否审核过他们的身份,是否得知他们为在校大学生?这些问题成为焦点。

对此,南都·湾财社记者联系到上述平台,经其中一家涉事平台后确认,陈杰和刘静均是该平台的用户。记者询问平台是否涉及向大学生放贷时,平台回应称:“我们是助贷平台,2017年《通知》出台后,平台将校园贷业务推荐给合法合规的持牌金融机构;2021年《通知》出台后,平台进一步加强审核借款人身份信息,已经完全关闭了面向学生放贷的通道。”

另外一家涉事平台表示,该平台对识别为在校学生的用户,严格遵守监管规定,不做营销触达,明确禁止放款。该平台向南都·湾财社记者确认:“经查询,王鸣在平台的首笔借款勾选了‘非学生承诺函’。借款是这名借款人主动选择,我们的定价也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该平台查询到,2019年时该平台的“非学生承诺函”是一个勾选选项,当借款人输入借款信息,进入协议签署页面后,只有手动勾选了该选项,才可以进入下一流程。

前述平台也提及借款人需要签署“非学生承诺函”。该平台表示,后台查询得知,陈杰和刘静在2021年《通知》出台后都签署了“非学生承诺函”后才有借款行为。“如果借款人年龄在23周岁以下,被系统判定为低龄用户,需要通过风控进行初步身份识别,针对没有确认身份的借款人需要签署‘非学生承诺函’并通过持牌金融机构的风控审核后才进入放款环节。”

争议点在于,除了刘静以外,陈杰和王鸣在签署“非学生承诺函”,并成功借款时,仍是两名大四在校生。对此,涉事平台进一步回应称,在2021年《通知》出台后,有一段时间是过渡期,这时可能会有风控未能识别出身份的个别学生用户。“这对我们来说也是一个难点。但如果是2021年《通知》出台后,找到平台投诉反馈的学生用户,我们都会一对一受理跟进。”

“非学生承诺函”如何审核真假,成为问题焦点

“如何有效识别用户是否为在校大学生,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共同面临的一个难题。目前成功接入权威学籍数据库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屈指可数,在尚未接入的情况下,我们只能不断强化自有的学生身份识别能力,以及对23周岁(含)以下客群更严格的身份核验流程。”一家涉事平台向南都·湾财社记者表示。

该涉事平台表示,目前该平台主要结合借款人的年龄、性别等身份证明材料,以及征信报告等授权信息识别用户的身份,评估风险等级。除此以外,23周岁(含)以下的用户需要手动点击确认“非学生承诺”才能进入核审放款环节。

不过,由借款人主动签署或勾选的“非学生承诺函”,相比更需靠借款人的“自觉”,平台不易进一步审核其真假。

7月8日,南都·湾财社记者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实测了上述两个网贷平台,其中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在借款页面中需要选择职业信息,包括“学生”选项,记者选择“学生”身份后,在签订合同页面出现了借款合同、单独的“非学生承诺函”以及其他相关协议,需要阅读后点击“同意协议”。

在另一助贷平台借款时,记者需要先通过防诈安全测试,随后需要填写联系人信息、绑定银行卡等,借款申请的过程并未有签署“非学生承诺函”的步骤。这或许与记者身份证上的年龄超过23周岁有关,系统并未判别为学生身份。记者在该平台“常见问题”一栏查询到,该平台推出了学生保护模式,若系统判断用户是学生则无法使用分期借款服务,解除学生模式则需要提交毕业材料、工作材料等规范材料。

在平台与借款人发生纠纷时,借款人是否签署了“非学生承诺函”或成为双方“说不清”的主要矛盾。尽管涉事平台在后台查询到王鸣勾选了“非学生承诺函”选项,但王鸣却表示自己并不记得借款时有无勾选。“借款时,我基本上都是一直往下点击,不可能看得太仔细。”王鸣说。

有网贷机构从业者告诉南都·湾财社记者,如果平台要求借款人除了签署“非学生承诺函”外还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就相当于将借款手续变复杂,从而增加流失消费者的风险。“这确实是平台方的顾虑,在获客流程上,平台肯定不希望影响用户体验。”一名助贷机构从业者周蕊(化名)表示。

在法律层面,平台需审核借款人身份,借款人也需对自己所签署的协议负责。北京权佑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林丽鸿表示,对于网贷平台而言,审核借款人身份是其基本责任。这一责任不仅是为了保障交易的真实性和安全性,也是为了符合监管要求。

林丽鸿还表示,借款人在借款过程中的责任则主要集中在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个人信息上。任何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都可能被视为欺诈,这不仅会影响借款合同的有效性,还可能导致法律责任。

除平台审核环节外,大学生如何减少超前消费、树立合理消费观也很关键。近日,“近一半年轻人都在花着明天的钱”话题冲上热搜,帖中援引数据分析机构尼尔森2019年发布的《中国消费年轻人负债状况报告》称,在中国年轻人中,总体信贷产品的渗透率已经达到86.6%,实质负债人群约占整体年轻人的44.5%。

林丽鸿代理过许多“校园贷”相关案件,在她看来,大学生陷入“校园贷”的主要原因,除了一部分大学生确属家庭经济困难外,还有一部分大学生是由于有超前消费习惯,抵抗不住物质诱惑,以及金融知识缺失、风险意识不足、自我控制能力较弱等。

“为了防范和减少校园贷的风险,需要加强金融知识教育,提高大学生的风险意识。同时也需要规范‘校园贷’市场的发展,给大学生提供更多正规信贷渠道。”林丽鸿表示。

策划:王莹

统筹:任先博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彭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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