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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龙华区部分公办幼儿园二次招生通知

导读   龙华区2024年秋季学期公办幼儿园第一阶段招生已结束,尚有学位富余的公办幼儿园现面向全区范围二次招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按照《深

  龙华区2024年秋季学期公办幼儿园第一阶段招生已结束,尚有学位富余的公办幼儿园现面向全区范围二次招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按照《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龙华教通〔2024〕50号,见附件2)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0日10:00—7月12日18:00

  招生对象

  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2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年龄下限依次前移一年(已被公办幼儿园录取的适龄儿童不再参与本次招生)。

  招生范围

  本次招生面向全区范围适龄儿童,有学位需求的家长可根据意愿任选一所幼儿园报名。家长报名时,如无法在报名系统内搜索到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请将房屋编码告知意向幼儿园,幼儿园添加后即可正常申报(幼儿园联系方式见附件1)。

  报名方式

  公办幼儿园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招生,家长可扫描二维码或登录以下网址申请学位。

  

  https://zsjz.szlhq.gov.cn:8091/visitszlonghxqzsjz(无法跳转时建议复制网址到浏览器打开)

  录取原则

  遵循“先类型再积分,同类型同积分抽签”原则。本次招生,申请学位的所有报名儿童按照《深圳市龙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二)》(见附件3)划分学位类型和计算积分,幼儿园按照报名儿童学位类型及积分的高低顺序依次录取,至幼儿园招生计划数录满为止。如同类型同积分人数超出计划招生数,以抽签方式进行差额录取。

  公布结果

  录取结果公布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家长可在报名系统或幼儿园公示栏查看录取结果。

  其他说明

  (一)2024年秋季部分新建园可能因装修进度等原因延迟开园或调剂至周边幼儿园过渡入园,待新园投入使用后,回新园就读,请家长知悉,谨慎选择。

  (二)民办幼儿园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13日18:00,建议一次招生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家长,务必登录以下网址选择2所民办幼儿园报名(名单详见附件5)。

  网址:

  https://zsjz.szlhq.gov.cn:8091/visitszlonghmbxqzsjz(可复制至浏览器打开)

  (三)报名材料按照《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提供(见附件2);

  (四)房屋租赁及网格居住登记时间顺延至7月12日前(含7月12日);

  (五)部分幼儿园继续对申请学位的房屋实行锁定(学区房使用授权书模板见附件4);

  (六)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0755-23336299。

  附件:(扫描二维码获取)

  

  附件1:龙华区2024年秋季学期二次招生公办幼儿园招生信息一览表

  

  附件2: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附件3:龙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二)

  

  附件4:学区房使用授权书

  

  附件5:龙华区民办幼儿园招生信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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